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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偷取存款的人 被捕

北京首例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品案告破
1998-09-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北京市公安局旅游保卫处昨日凌晨破获了一起北京地区首起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品的案件,犯有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品罪的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19日晚,王某驾驶着购买一年多的白色松花江牌小型面包车,上街揽“黑活儿”。21点左右,急于回家的中国旅行社总社穆斯林部经理斯兰布尔在甘家口上了王的“黑车”。车行至朝阳区新源里斯兰布尔先生家附近时,斯兰布尔匆匆结帐下车。望着王开车远去,斯兰布尔突然想起手包遗忘在车上。他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一直追到东直门立交桥上,但没有追上。他的手包里有现金6500元,外币1000余元,手机一部,存有四万元的工商行活期存折一个,护照一本及个人资料、通讯录等。斯兰布尔很快向旅游保卫处值班室报案。

市公安局旅游保卫处接报案后,十分重视。次日早上,经查市工商行微机联网系统得知,通存通取活期存折的四万元现金,由于存款者未用密码,已于早上8点5分左右被人从西城太平桥储蓄所全部取走。经斯兰布尔先生从监控录像上辨认,取款人正是头天遗失手包所乘车的车主。

根据监控录像提供的情况,该处迅速组成了专案组,兵分几路,围绕取款人,开始了以丰盛地区为中心,以西长安街、日坛、阜外、福绥境、厂桥为外延的调查走访工作。

开“黑车”的王某,男,36岁,现在北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保卫部负责消防监控工作。此前先后当过消防兵,在宾馆饭店干过警卫,并受派德国工作三年,家有爱人和刚刚一岁多的小女儿。夫妻二人工资每月可达近三千元,于去年3月自已买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王某看到斯兰布尔丢失的物品,将手机、现金、存折装进自己的包里,将乘车人的手包、护照及个人资料和通讯录一起扔到路旁树丛中,加大油门回到家中。第二天早上8点,王骑上妻子的女式26型自行车离开家,来到储蓄所将存折的4万元存款及利息悉数取走。直至8月中旬,在忐忑不安度过了一个月的王某,感觉风头已过,既没人找,也没人要,便在开车送妻子上班的路上,将拉客时捡到了个包,包里的几千元现金和一个手机,并将手机给其哥哥使用的事,告诉了爱人,但取了存折上的4万元的事却未透半字。

9月14日晚上,王某忽然看到电视台播出自己到储蓄所取款的新闻,方知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自己已触犯了法律。17日下午5时,他与其妻到西四商场对面的公用电话亭,由王给北京电视台新闻部打了一个电话,讲明自己是电视上播放的取款人,想把钱和手机送到电视台,转交给丢钱人,后又经商量,决定找亲戚朋友帮个忙,把钱和手机送到电视台。然而,截止到19日凌晨3时他被捕时,钱和手机并未交到电视台。

公安机关14日利用北京电视台早间新闻、北京新闻、有线台警法目录全天候向社会公告,求助群众举报。18日晚,各种线索已汇集到王某的身上,19日凌晨3时,终于将犯有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品罪嫌疑人的王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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